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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法律法規(guī)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生產現(xiàn)場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導致的潛在風險,提高煤化工生產單位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生產裝置非計劃停車,避免發(fā)生泄漏事故,提高設備安全運行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健康。努力做到“不泄漏、不著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無死亡”的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化工板塊各級單位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各級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相應級別的“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的制定修訂工作、防泄漏考核工作以及防泄漏先進監(jiān)測監(jiān)控措施的推廣工作。
第四條 各級工藝、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本專業(yè)的各類泄漏(含內漏)的統(tǒng)計、分析工作,組織研究本專業(yè)范圍內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第五條 各煤化工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四章的管理要求,負責設計、施工階段防泄漏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是本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監(jiān)督
管理工作。
第三章 泄漏的定義、分級及主要危害
第七條
泄漏是指工藝介質的空間泄漏(外漏)或者一種介質通過連通的管道或設備進入另一種介質內(內漏)的異常狀況。
第八條
根據(jù)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可能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泄漏分為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兩種。
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可導致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可導致職業(yè)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條 液體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為輕微泄漏、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級。
(一)輕微泄漏:指靜密封點的滲漏(無明顯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鐘1滴)以及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內。
輕微泄漏一般是因法蘭密封面或墊片失效、閥門不嚴或密封失效或管線、設備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導致的物料輕微外漏。輕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卻散發(fā)快,一般不會導致著火、爆炸等事故;輕微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輕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連續(xù)液滴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上。
一般泄漏會形成累積,落到高溫管線或設備上可引起冒青煙或小火,短時間內一般不會造成較大危害;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較小污染。
(三)嚴重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達到了液滴成線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10滴以上。
嚴重泄漏可能會引發(fā)火災,并導致周邊管線、設備損壞,從而導致更大的火災事故;嚴重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污染。
(四)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導致的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會因泄漏介質或周邊環(huán)境不同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人員窒息、中毒死亡等惡性事故的發(fā)生。特別嚴重時,還會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造成嚴重威脅;不可控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嚴重污染。
第十條 氣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能夠檢測出,但尚未達到超標的情況。
一般泄漏短時間不會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時處理,則有可能導致泄漏增大,并引發(fā)著火、爆
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輕微污染低壓側介質。
(二)嚴重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檢測,達到超標的情況。
嚴重泄漏根據(jù)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及空間閃爆事故。嚴重內漏一般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大量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污染低壓介質,或者導致氣體從冷卻介質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員中毒或窒息。
(三)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致使氣態(tài)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根據(jù)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可造成劇烈閃爆、嚴重火災、人員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惡性事件,可能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形成嚴重威脅,導致群死群傷或大面積人員中毒情況。
第十一條 惰性氣體泄漏分級參照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標準。
第十二條 真空設備(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氣進入真空設備(管道)內部,屬于氣體泄漏的一種。根據(jù)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分為一般泄漏和嚴重泄漏兩種情況:
(一)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管道)內真空度達不到操作要求,但進入設備內的空氣對生產安全不構成威脅或設備內含氧量低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
時(含),認定為一般泄漏。
(二)嚴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內的含氧量高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認定為嚴重泄漏。
第十三條 火炬系統(tǒng)內進入空氣介質后的泄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十一條標準。
第十四條 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未明顯從設備、管線中泄漏,但造成周邊環(huán)境可燃易爆粉體明顯堆積。
(二)嚴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明顯地從設備、管線中漏出,但并未達到該介質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小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三)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體從設備、管線中漏出,并達到或超過該介質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大于等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第十五條 內漏的分類及危害
(一)閥門內漏:指因雜質堵塞、卡塞、閥芯磨損、內密封破損等原因導致閥門關閉不嚴,介質流量和流向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冷換設備內漏:冷換設備密封面或換熱管、板因
焊接質量、腐蝕造成開裂、斷裂、局部減薄穿孔等,使得高壓側物料進入低壓側,污染低壓側物料。
(三)介質互串:指兩種或兩種以上介質在流程設置上均能夠進入同一管道或設備中,實際操作中不允許同時進入或混合比例有嚴格限制,但因某種原因不同介質進入了同一管道、設備中或混合比例超標的情況。
(四)閥門內漏、冷換設備內漏、介質互串可能造成非計劃停工、安全事故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等。
第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氣體或液體的內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四條泄漏的分級和危害。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階段,應選擇具有相關行業(yè)國家甲級設計資質,并具有類似(同類)裝置相同業(yè)績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確保生產裝置的設計水平。
第十八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工程一級資質和相關專業(yè)一級資質,以保證裝置施工質量。
第十九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資質證書(甲級)的監(jiān)理單位代表業(yè)主對工程進行日常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第二十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中,應綜合考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以及相關轉動設備的操作條件及介質腐蝕特性,并按照相關選材規(guī)范根據(jù)實際情況按上限或升級考慮設備選材和規(guī)格,以提高煤化工裝置的可靠性。
第二十一條 煤化工裝置設備、材料采購上要嚴把質量關,確保所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合格。
第二十二條 多數(shù)泄露都是由于人員失誤,設備故障,或自然現(xiàn)象造成。人員失誤包括缺少培訓、不完善的設計、不正確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這些都會導致工藝和操作問題。設備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電。自然現(xiàn)象包括閃電、暴雨和洪水。當進行工藝設計或實驗時必須考慮到所有的這些可能的原因。
第二十三條 在煤化工裝置生產準備過程中,應根據(jù)工程進度提前制定壓力管道和設備的打壓試驗方案、系統(tǒng)吹掃方案、單機試車方案、聯(lián)動試車方案、各類氣密方案、熱膨脹監(jiān)測方案等等。裝置“三查四定”階段要組織人員對所有的動、靜密封點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 在煤化工裝置開工前,應編制詳細的開工方案,對升溫、升壓等操作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下發(fā)生產單位主管技術或生產的領導簽發(fā)的工藝卡片,并嚴格執(zhí)行,確保裝置在開工和正常生產過程中運行平穩(wěn),避免大幅度的溫度和壓力變化造成的泄漏;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制定工藝防腐方案,做好裝置防腐蝕工作。
第二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設備防腐蝕管理,明確裝置防腐蝕重點部位及監(jiān)測方案,及時消除因設備腐蝕導致的泄漏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六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密封點防泄漏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辦法,努力降低密封點泄漏率。
針對可能發(fā)生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情況進行辨識,加強日常維護和檢查,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在發(fā)生嚴重泄漏或不可控泄漏時不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二十七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根據(jù)內部分工,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牽頭制定防內漏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生產管理,發(fā)現(xiàn)內漏及時處理。同時,制訂因設備內漏導致的緊急停工處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采用先進技術和泄漏檢測設備,對一般泄漏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確保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治理,防止泄漏擴大。
在危險化學品存在可能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場所,增加視頻監(jiān)視、檢漏儀器,必要時增設事故蒸汽、事故噴淋等聯(lián)鎖應急手段,縮短從泄漏到應急處置的時間。
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等區(qū)域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存放高危險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
在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裝卸時必須格外注
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到最小,員工也要定期進行培訓。
第二十九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火災報警系統(tǒng)和可燃氣、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范設計、采購、使用、校驗、報警處置、考核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要求及內容。
第三十條 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shù)囊?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標準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第三十一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公用工程介質(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參照上述要求執(zhí)行;因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局部或大范圍停工的,參照危險化學品不可控泄漏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要結合安全信息化建設,把本企業(yè)所有火災報警器、可燃氣和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信號納入進來,以實現(xiàn)對泄漏的實時監(jiān)控。
第三十三條 因發(fā)生泄漏并導致火災、爆炸、人身傷害、人員疏散或裝置停工等事故的,各生產單位要于2小時內報安全監(jiān)察局;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危險化學品(含易燃易爆油品和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及真空(惰性氣體保護或輸送的)設備(管線)的嚴重泄漏,應在12小時內報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
各相關分子公司應在安全月報中統(tǒng)計、分析本單位的各
種泄漏。
第五章 泄漏應急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泄漏(指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設備和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根據(jù)演練效果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置預案。
第三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質嚴重泄漏并影響到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時的生產處置方案,盡量減少公用工程介質泄漏所導致的裝置大面積停工,防止在生產裝置調整過程中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六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員工必須清楚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并且能夠熟練的佩戴防護用品及操作以及設備。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八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專項檢查,將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的考核依據(jù),并從設立的專項資金中對防泄漏工作進行獎懲。
第三十九條
對煤化工生產單位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停工等情況,參照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考核。具體見附件《神華集團公司泄漏事件比照人身傷害事故處理對照表》。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 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三防法律法規(guī)篇二
茅洲河流域(寶安片區(qū))水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九標段
三防安全管理辦法 審批:
審核:
編制:
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整治工程寶安九標項目經理部
2016年3月
三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節(jié)三防組織機構、制度及崗位職責
第一條三防(防風、防雨、防旱)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
第二條三防工作實行全面規(guī)劃、統(tǒng)籌兼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樹立“防大汛、防早汛”的思想,切實做到“思想、組織、物資、措施”四落實。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應建立三防工作領導機構,明確三防工作責任部門,組建搶險隊伍,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四條應制定三防崗位責任制、三防檢查制度、三防值班制度、三防物資管理制度、預警機制、三防應急預案等有關三防工作制度。
第五條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三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負責人、總工程師、分管生產的負責人按照職責為本單位分管三防安全領導責任人。
第六條三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zhí)行三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
(二)組織制定三防安全制度、三防措施,明確各級人員三防安全責任;
(三)保證三防資源配置;
(四)組織制定三防應急預案及三防演練;
(五)及時協(xié)調解決三防工作中出現(xiàn)的重大問題。第七條分管三防安全工作領導責任人職責:
(一)組織審查重大三防技術措施;
(二)組織三防檢查。對三防計劃、三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解決三防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第八條三防安全相關職能部門職責:
(一)工程技術部門負責三防工作計劃和措施的制定
(二)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三防措施和落實三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三)安全環(huán)保部門負責三防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三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三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第二章三防工作
第九條每年初應制定三防工作計劃,內容包括:
(一)成立三防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二)安排三防準備工作;
(三)制定、審核三防措施,應急預案;
(四)組織對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
第十條應由分管三防安全領導責任人組織相關人員開展三防大檢查,包括:
(一)三防組織機構(三防領導組織機構、三防責任部門、搶險隊伍等)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順暢;
(二)三防措施、三防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三)有關建筑物(施工圍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滿足度汛、防風要求;施工區(qū)、生活區(qū)周邊排水設施是否通暢;
(四)對存在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威脅的生活營地、施工區(qū)域是否制定應急措施、人員是否能及時撤退;
(五)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六)對可能受洪水影響的營地和大型設備是否采取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志;
(八)預警系統(tǒng)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條在主汛期間和大暴雨過程中應堅持項目領導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對生產、生活區(qū)的巡視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及突發(fā)險情。
第十二條建立汛情預警機制
(一)應加強與所在地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和業(yè)主單位的聯(lián)系,及時、準確了解有關氣象、汛情資料,并通過手機、網絡、公告牌等形式及時通報汛情,建立汛情預警機制;
(二)對三防重點建筑物(施工圍堰、泄水建筑物等)、存在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威脅的生活營地、工作面應張貼應急預案的要點、程序及撤離線路圖,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十三條根據(jù)預案啟動條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在危險地段設置警戒線和醒目標志。
第十四條實行三防報告制度,要按照以下要求上報相關工作。
(一)應在年初將本工區(qū)、本施工隊三防度汛領導組織成員名單、聯(lián)系電話報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
(二)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應每周周一(15:00以前)上報三防周報表,如實上報上周三防工作開展情況。
(三)發(fā)生重大險情或人身傷亡事故,應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
第十五條對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搶險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項目部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凡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由于三防工作重視不夠、三防措施落實不力、三防搶險不力等造成重大損失的,按項目部《事故報告、處理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防法律法規(guī)篇三
大同煤礦集團公司
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資源整合礦井復工前后的“一通三防”管理,明確管理責任和權限,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一通三防”事故,實現(xiàn)資源整合煤礦安全復工、安全生產的目的,特制定《大同煤礦集團公司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大同煤礦集團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規(guī)定》以及國家煤炭行業(y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使用于大同煤礦集團公司所屬資源整合礦井。
第二章 井下允許整改復工條件
第四條
礦井必須建立專門的“一通三防”管理機構,必須配備總工程師,通風區(qū)(科)長,至少設一名通風技術人員,瓦斯檢查員員、測風員滿足需要,且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條
整改復工前,礦井必須制定相應的整改復工期間的“一通三防”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六條
資源整合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并能正常運行。
第七條
根據(jù)整改方案,礦井風量必須滿足整改期間供風要求。需要人員進入的整改區(qū)域內風流正常穩(wěn)定,無微風、無風等現(xiàn)象。
第八條
礦井入井人員不受火區(qū)威脅,整改區(qū)域供風巷道風流中氧氣以及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三章 允許礦井生產復工條件
第九條
按照整改技術方案對礦井整改結束后,經子公司和集團公司組織驗收合格。第十條
礦井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運行正常,且具備反風功能。
第十一條 通風系統(tǒng)合理可靠。礦井有獨立完善的通風系統(tǒng),生產水平和采區(qū)實行分區(qū)通風,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設置采區(qū)專用回風巷,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tǒng)合理,沒有違反《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串聯(lián)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qū)通風等不合理通風現(xiàn)象。
第十二條
礦井風量滿足生產需求,風量配備符合配風標準要求。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供風地點風量充足,風流穩(wěn)定,風速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第十三條
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且局部通風機不吸循環(huán)風。
第十四條
通風設施設置齊全,質量符合通風設施構筑標準。
第十五條
礦井內采掘工作面等地點無瓦斯等有害有毒氣體超限、積聚。
第十六條
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145條規(guī)定的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tǒng)。
第十七條
開采易自然和自然煤層的礦井,必須制定有效的預防煤層自然發(fā)火的措施。
第十八條
礦井安裝齊全防塵灑水系統(tǒng)。地面建有永久性水池,水量滿足礦井需求。采掘工作面、礦井大巷、采區(qū)及采掘工作面等主要地點安裝齊備灑水管路及凈化風流等防塵設施。
第十九條
礦井必須安裝完善可靠的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且運行正常,采掘工作面等地點甲烷傳感器安裝齊全,實現(xiàn)風電、瓦電、故障閉鎖。
第二十條
礦井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條 礦井通風管理機構、人員滿足正常通風需求。
第二十二條 礦井必須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與井下實際現(xiàn)狀相符的通風系統(tǒng)圖、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備布置圖以及防塵系統(tǒng)等圖紙。
第四章 礦井生產復工后“一通三防”管理
第二十三條 礦井生產復工后,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國家煤炭行業(yè)標準以及《大同煤礦集團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子公司負責對所屬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進行全面管理,對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隱患的作業(yè)區(qū)域必須停產整頓。
第二十五條 集團公司負責對子公司及其所屬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進行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檢查,定期抽查,對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隱患的作業(yè)區(qū)域必須停產整頓。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六條 在整改期間,每發(fā)現(xiàn)一項通風隱患未按整改方案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對礦罰款1~5萬元。
第二十七條 在整改過程中,因人為制造新隱患,每產生一項,對礦罰款1~5萬元。
第二十八條 對未達到本辦法規(guī)定的允許生產復工條件而私自復工生產的,對礦罰款20萬元。
第二十九條 對生產復工后的礦井,發(fā)現(xiàn)“一通三防”問題或重大隱患的,按照同煤集團 “一通三防”有關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附:
《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允許整改復工條件表》(表一)《資源整合礦井“一通三防”允許生產復工條件表》(表二)
三防法律法規(guī)篇四
學校安全“三防”工作總結
2016—2017學第一學期
一、完成了以下總體目標:1.通過安全三防努力,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
2.通過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活動的廣泛宣傳,制定完善,強化責任,落實措施等,促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3.確保校園無安全事故,無糾紛案件,無周邊環(huán)境問題。以求師生人身平安,教育教學秩序井然。
二、采取的措施
及完成的任務:
1、加強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工作,健全三防工作領導小組
加強對“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工作的重要性,自覺承擔起保學校平安的責任。要落實“平安校園”工作領導責任制,健全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做到校長親自抓安監(jiān)辦具體抓,法制副校長配合抓,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完善處置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實行責任追究制,為學校營造和諧的育人環(huán)境和構建校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環(huán)境;
2、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護能力
通過講座、主題班會活動等多種形式,認真開展安全教育。要結合“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綜治宣傳月”等活動,對師生進行交通、消防、游泳等活動的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
安全知識,提高防范及自救能力,減少意外傷亡事件的發(fā)生;要認真做好校舍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嚴防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容易引發(fā)火災和存放危險品的重點部位及人員集中的場所要重點檢查,對消防設施要定期維護更換,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要加強多媒體教室、電腦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3、加強師生法制法規(guī)教育,推動依法治校環(huán)境建設
在對青少年學生進行科學文化知識教育的同時,大力加強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深入扎實地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預防和遏制青少年違法犯罪。拓展法制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完善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教育制度,實現(xiàn)法制教育的經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為推進依法治校奠定基礎。不斷探索新的法制宣傳教育方式方法,積極倡導“做一個法律明白人”和“學生帶法回家”活動,實現(xiàn)學校、家庭、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互為推動、互為補充,力爭取得最佳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師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并針對社會上存在的不良現(xiàn)象,探索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4、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立學校內部管理體系
加強《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訓練、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對青少年的保護和維權力度,為中小學
生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huán)境。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制度建設。要建立教育和管理并重的工作長效機制,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制度結合起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實行家庭、學校、社會三結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配合公安等部門,抓預防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工作;二是爭取社會各界和學生家長的支持、配合,做好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大力倡導“愛心”教育,加大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的力度,積極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yè);學校要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和措施,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強化學生課間和午休管理,提高學校的管理能力,增強學生的自我約束能力;三是加強對學習有困難、心理有障礙、行為有不良、體質有問題等“特殊學生”的幫扶工作,樹立“轉化一個特殊學生與培養(yǎng)一個優(yōu)秀學生同樣光榮”的觀點;要對“特殊學生”實行動態(tài)管理,定期家訪并與學生談心,要掌握其思想變化過程,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打擊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安全警示教育。要經常開展各種適合不同層次學生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動,豐富學生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護自救的能力;嚴格校外活動的報批制度,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嚴密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5、落實學校綜合治理措施,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把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活動納入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總體規(guī)劃,落實社會治安防范措施,加強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對校園的滲透,建立和完善學校及其周邊地區(qū)治安管理長效機制,嚴格按上級主管部門
有關學校安全與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做好交通、體育活動、消防、大型集體活動、食品衛(wèi)生、衛(wèi)生防疫、校舍、校園周邊環(huán)境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準確掌握出現(xiàn)的新問題,加大學校及校園周邊安全防范力度,提高預防、發(fā)現(xiàn)、控制和處置能力,努力消除學校及周邊各種不安全因素;認真總結校園和周邊治安環(huán)境整治的經驗,積極探索綜合治理的工作方法,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努力為師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huán)境。提高技防水平。要切實將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結合起來,提高技防科技含量。在派出所的指導下,設立校園報警點,將財務室、檔案室、危險物品存放室等列入重點部位進行管理,學校重點部位安裝防盜技防設施,確保學校安全。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對那些侵害師生人身安全和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給予嚴厲打擊。暢通信息報送渠道。
三、今后工作:
1、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校。每學期初,學校領導與各科室、部門和教職工層層簽訂了綜合治理責任書,并將責任制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年級和各位教職工,使安全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責任,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自上而下、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結合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要求,下達目標任務,層層簽定了目標責任書,簽狀率達到100%。堅持開好法制安全教育課和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動,由法制副校長為全校師生上法制講座。成立了安
全檢查小組,定期與不定期的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和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并堅持領導干部日常值班,形成了校園內天天有專人值班,夜夜有保安的防控體系。
2、加大了檢查考核的力度,堅持常規(guī)檢查與不定期檢查、內部檢查與外部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特別是抓住日常安全管理中的難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突出對重點部位的重點管理,在教學樓通道、實驗室等重要場所加大巡查力度,并對物資儲藏、電器安裝、電源管理等落實安全責任和規(guī)范操作程序。
3、將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與年終的評優(yōu)、獎懲和考核掛鉤,把中層干部抓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jù)。從我校的實踐看,認真落實責任制,做到嚴格制度與獎懲分明相結合,是開展綜治工作的重要保證。
總之,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校園是一個奮斗的過程,是凝聚力量的體現(xiàn),是一種催人追求奮進的動力,也是我校全體教職工共同的目標。我們相信,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我校全體干部和教職工會更加緊密團結,奮力拚搏,使我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
大興中心小學
2016年12
三防法律法規(guī)篇五
焦化廠冬季夏季“六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做好我廠冬季夏季“六防”的安全管理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兩防工作,消除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每年“夏防”時間段為6月1日至8月30日,夏季“六防”是指:防汛、防中暑、防雷電、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爆;“冬防”時間段為11月份至次年的3月份,冬季“六防”是指防滑、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防爆、防倒塌。
二、各單位在每年的四月份開始組織進行“夏防”工作自查,每年的九月份組織進行“冬防”工作自查,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對不能整改的隱患要上報有關科室,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機動科和安全科要嚴格按照“四不上交”的原則對各單位上報的隱患進行審核,對于各單位確實無能力整改的隱患要定責任人、定時間組織進行整改。
四、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檢查冬夏兩防期間的材料準備情況,并于每年的四月底和九月底將冬夏兩防的材料計劃上報機動科和安全科,機動科要在每年五月底和十月底將各項材料準備就續(xù)。
五、安全科負責在每年的五月下旬和九月下旬對各單位的現(xiàn)場隱患整改情況和材料上報及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六、“夏防”期間生產科具體負責全廠的防汛工作,成立防汛搶險隊,并組織進行防汛工作檢查,在五月一日前將搶險隊隊員名單及值班電話號碼上報公司生產處(部)。
七、廠辦負責“夏防”期間全廠的防暑降溫工作,在五月一日以前對全廠的降溫設備進行檢查修復,確保夏季到來時降溫設備運行正常,同時積極和有關單位聯(lián)系確保高溫崗位夏季飲品供應。
八、機動科具體負責建(構)筑物防雷電和防倒塌工作,避雷設施接地每年進行一次檢測,由機動科與機動處(部)聯(lián)系辦理委托測試手續(xù)。此項工作必須于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完成,同時機動科和安全科及有關單位在兩防期間對全廠建(構)筑物、電纜溝的防滲漏、防積水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九、在冬防、夏防來臨之前各單位要加強易燃易爆區(qū)域的檢查,認真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防火措施,武??埔獙Ω鲉挝坏南榔鞑?、工具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同時由安全科組織對全廠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貯存、運輸?shù)冗M行認真檢查,嚴格按照國家和我廠的各項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
十、各單位要做好露天生產崗位、人員、設備的防滑防凍工作,做好各種管道、壓力容器和設備的防凍保溫工作,遇有下雪天要及時組織清理現(xiàn)場,絕不允許存在積雪、積水、積冰的現(xiàn)象。
十一、生產、使用煤氣的車間,要按責任分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煤氣管道、閥門、容器、水封等設施,煤氣報警、信號、檢測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記錄并徹底整改,進行煤氣操作檢修時要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煤氣設施檢修規(guī)程》執(zhí)行。
十二、冬季在廠區(qū)內嚴禁使用明火取暖,一經查出將對責任單位、責任人嚴肅處理,同時在煤氣區(qū)域內嚴格禁止人員滯留和休息。
十三、各單位在夏防和冬防來臨之前要組織職工學習有關的安全知識和各項安全措施,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防護技能。
十四、在每年的兩防結束時,各單位都要對本單位今年的兩防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吸取經驗教訓,堅決杜絕相同的問題在兩防期間重復發(fā)生。
十五、以上各項要求將納入各單位的月安全考核。
焦 化 廠 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