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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一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資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功效,穩(wěn)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本著公平、公證、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guī)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第二條:財務行政部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財務行政部依此規(guī)定對特別調心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第四條:財務行政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fā)展需要,及時對此規(guī)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guī)定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計算。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依據各系統(tǒng)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公司財務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年由財務行政部統(tǒng)一組織。每年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tǒng)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下個月工資中調整。
第六條:每到晉升月份的薪資調整,由財務行政部統(tǒng)一報總經理簽批執(zhí)行。
第七條:管理層人員的晉升,可根據公司的發(fā)展和工作業(yè)績考評及時調整,不要求必須統(tǒng)一評定。
第八條: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標準如下:
1、職稱,職稱補貼分中級、高級,必須由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認可的,主管以下人員享受,每月分別給予補助40、60元。
2、學歷,學歷補貼分中專、大專、本科以上,每月分別補助5元、10元、15元。
3、工齡,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員工進本公司滿一年后從第十三個月開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資補貼,但月年功薪資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元。
第九條: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于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第一條: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yè)績確定)
第二條:使用期間不享受所有補貼
第一條:一般員工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審批,其主管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可以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行政部簽批。第二條:財務行政部部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總經理核準定級。
第三條:所有員工的轉正定級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財務行政部統(tǒng)一上報,凡出現越級上報者,財務行政部將對責任主管罰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一條:公司將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嫁、產假、喪家、等六種假別。
第二條:六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嫁、喪家、共三種假別。第三條:法定假日包括:春節(jié)(3天)、端午節(jié)(1天)、五一(3天)、中秋節(jié)(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條:法定節(jié)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zhí)行。第五條: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第一條:各系統(tǒng)考勤員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報財務行政部。第二條:每月6日財務上報部門考核評定表;生產、營銷相關負責人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規(guī)定,將所有考勤評審并制作工作表,報財務行政部審核。
第三條:每月8日前,財務部審核完畢。
第四條:每月10日財務行政部將工資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財務部負責。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本制度為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統(tǒng)必須執(zhí)行。如需修改,必須由財務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加蓋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條:此管理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二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fā)放,除另有規(guī)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yè)效益、個人業(yè)績掛鉤。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fā)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yōu)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fā)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由企業(yè)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guī)定參照執(zhí)行。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qū)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guī)定來確定。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fā)。
3、區(qū)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qū)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qū)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qū)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qū)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guī)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yè)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yè)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y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yī)院證明,扣發(fā)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fā)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fā)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fā)。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4)根據公司不同發(fā)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fā)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yè)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fā)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y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y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yè)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fā)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yè)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tǒng)一審定發(fā)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yè)情況按70%~90%核發(fā)。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fā)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fā)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fā)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yè)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tǒng)一調整。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fā)放:為當月發(fā)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fā)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fā)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jié)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fā)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fā)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fā)薪酬。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采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扣發(fā)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三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tài)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jiān)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jiān)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xx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yè)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fā),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fā)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fā)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fā)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fā)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wěn)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xù)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qū)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fā)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fā)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tǒng)一發(fā)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fā)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fā)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fā)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fā)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后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xù)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fā)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四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fā)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fā))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fā)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fā)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fā)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己藷o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fā)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fā)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fā)放給科任老師。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fā)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fā)放。獎金發(fā)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xù)班獎勵:下期每續(xù)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xù)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發(fā)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fā)放。
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xù)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上門并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的學生經試聽后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五
第一條:為體現公司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本薪酬制度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客觀的分配原則;
2、有效激勵的原則;
3、在同行業(yè)人力市場具競爭力的原則。
4、按勞分配,按績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第三條: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支付的薪酬,通過工資卡和現金實現。
第一條:本薪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內從事以常規(guī)性工作為特征的崗位,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助理、主管)、財務、人事、后勤崗位(會計、出納、采購、人事、行政、文員、后勤、班長、保安)、市場崗位(客服部、大堂、貴賓區(qū)、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師、電操、收銀)。
第一條:員工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其它。
第二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yè)為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具體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工齡工資。
第三條:績效工資是指企業(yè)為強調多勞多得的公平原則,對員工采取一種業(yè)績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數。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六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guī)范市屬國有企業(yè)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yè)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yè),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yè)及由其出資的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企業(yè))。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yè)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yè)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yè)薪酬總額及企業(yè)領導人員、企業(yè)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yè)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yè)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yè)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yè)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yè)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yè)領導人員與企業(yè)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五條 企業(yè)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yè)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fā)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yè)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yè)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fā)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yè)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yè)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yè)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yè)務的企業(yè),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yè)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yè)人均薪酬水平、企業(yè)規(guī)模和行業(yè)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yè),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yè)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yè),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yè)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guī)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yè)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yè)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yè)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yè)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yè)支付。
企業(yè)和職員參加補充養(yǎng)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yè)領導人員是指企業(yè)的下列人員: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jiān)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jiān)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yè)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灸晷礁鶕夏甓热新毠て骄べY、資產規(guī)模、主營業(yè)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yè)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yè)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x市屬國有企業(yè)負責人經營業(yè)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x〕140號)、《x市屬國有企業(yè)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x〕43號)執(zhí)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yè)績考核的企業(yè),不得擅自提高企業(yè)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yè)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企業(yè)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企業(yè)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yè)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guī)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yè)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yè)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yè)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yè)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yè)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x市國資黨通〔xx〕4號)的規(guī)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yè)薪酬管理制度規(guī)定,將在兼職企業(yè)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yè)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二十二條 企業(yè)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yè)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yè)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yè)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yè)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yè)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fā)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yè)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yè)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yè)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yè)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yè)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yè)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fā)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fā)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二十九條 企業(yè)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計提和發(fā)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fā)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yè)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yè)的薪酬計提和發(fā)放情況進行監(jiān)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yè)薪酬計提和發(fā)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yè)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yè)當年成本;超標準發(fā)放薪酬的,責令企業(yè)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zhí)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七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fā)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第三條 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員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yè)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冃ЧべY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職員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職員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fā)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fā)放。
第八條 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職員。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zhí)行)。
第十五條 職員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略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fā)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職員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職員資按照本地區(qū)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職員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職員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職員不享受績效工資??冃ЧべY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略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職員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fā)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偨浝淼氖杖朐瓌t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表略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yè)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職員發(fā)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職員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系
略
第二十三條 職員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職員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職員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職員工資核定。職員根據本人業(yè)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職員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qū)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職員,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qū)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fā)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fā),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職員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職員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職員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八
公平性原則、遵守法律原則、效率優(yōu)先原則、激勵限度原則、適應需求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
1、對內公平
(1)員工工作努力,所作貢獻,取得業(yè)績與所獲得報酬對等;
(2)與內部相同工作或能力相當人員之間,報酬對等。
2、對外公平
員工會將自己的報酬與本地區(qū)同行業(yè)的其他人或同學、親戚相比,從而產生公平感。企業(yè)的薪酬要確保對外公平,即要有相應的競爭力。當一定時間內,員工工資待遇高于同行業(yè)其他公司時,員工會產生滿意感。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優(yōu)秀人才,獲得較強的人力資源競爭優(yōu)勢。
二、遵守法律原則
三、效率優(yōu)先原則
四、激勵限度原則
五、適應需求原則
工資薪酬制度制定標準篇九
第一條本規(guī)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fā)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fā)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tài)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yè)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對象:本職度適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八條工資體系采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yè)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yè)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業(yè)績通過全公司的總體業(yè)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采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fā)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調度、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fā)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通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guī)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huán)衛(wèi)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wèi)。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后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fā)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fā)放的方式不同。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x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余x考核分數/100x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x利潤分成比例x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x12+年終浮動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