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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辦法施工項目管理程序篇一
發(fā)布部門: 昆明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發(fā)布文號: 昆政發(fā)(1994)40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昆明市行政轄區(qū)范圍內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規(guī)范建筑市場,使建設單位進入建筑市公平交易,平等競爭,達到控制工期,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根據(jù)國家建設部《工程建設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云南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管理辦法》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昆明市行政轄區(qū)范圍內,凡由政府部門和公有制企事業(yè)單位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小區(qū)開發(fā)、舊城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外商獨資的建設工程項目,除某些不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都必須按項目隸屬關系實行招標投標。
第三條 招標投標工作實行“招標的平等性,評標的合理性、定標的公證性”的原則。凡在昆明市行政轄區(qū)范圍內,具備條件的建設單位和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均可參加招標投標,在堅持公平、等價、有償、講求信用的前提下,參加投標的單位,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社會信譽、合理報價開展競爭,擇優(yōu)選定中標單位,不受地區(qū)、部門和所有制的限制。
第四條 昆明市行政轄區(qū)范圍內的建設項目設計、施工招標投標工作,由市建委、市建管局牽頭,會同市計委、經委、銀行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日常的管理、監(jiān)督、指導工作,由昆明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
昆明市的招標投標工作,由市、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實行分級管理。
(一)昆明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的職責:
4、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定標結果,處罰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行為;
6、會同招標單位簽發(fā)中標通知書及未中標通知書;
7、監(jiān)督承包合同的簽訂、履行和執(zhí)行情況??偨Y交通招標投標工作的經驗和表彰先進。
(二)縣級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的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昆明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的有關政策及規(guī)章辦法;
4、調解和促裁招標投標活動中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過程中的糾紛。
5、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定標結果,處罰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行為。
第二章 招 標
1、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有權組織招標活動;
2、根據(jù)政府規(guī)定的資質標準,有權正當選擇和確定投標單位;
3、根據(jù)有關評標原則和價格管理定,有權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六條 建設單位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是法人、或是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
2、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3、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4、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5、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二至五項條件的,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監(jiān)理等單位代理招標。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有證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
2、建設項目已經按規(guī)定程序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主要材料、設備已經落實。
3、建設用地已批準,征地、折遷、施工用水、用電、交通等能適應施工需要(三通一平也可列入招標范圍。)
4、已取得規(guī)劃部門核發(fā)的建筑許可證。
第八條 招標程序:
1、建設單位組織相應的招的標工作班子,持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及有關資料,向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辦理招標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組織招標。
2、確定招標方式,制定評標、定標的原則、方法,編制招標文件,報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核準,同時落實標底編制單位。
3、發(fā)布招標公告或招標信息,對申請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投標單位。
4、向確定的投標單位發(fā)出邀請書,投標單位按邀請書規(guī)定的時間領取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并交納押金。招標單位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收回圖紙和資料,退還押金。
5、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xiàn)場,并對招標文件進行答疑,答疑紀要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單位,并報市、縣招標投辦公室備案。
6、投標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密封報送投標書,招標單位經檢查合格,簽字驗收,妥善保管,不得啟封。
7、向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報審標底。
8、招標單位組織開標會議,當眾開標,公布投標報價及標底。
9、評標、確定中標單位。
10、中標通知書經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簽證后,由招標單位發(fā)出,簽訂承包合同。
第九條 招標方式
1、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發(fā)表招標公告進行招標。
2、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有能力承包的三個以上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發(fā)出招標邀請,進行招標。
3、協(xié)商議標:依據(jù)建設工程的特殊情況,不宜公開和邀請招標的,經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批準,可選擇兩家以上有承擔能力的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進行分別議標。
第十條 招標文件應具備下列內容:
1、投標須知:對投標單位編報投標書的要求及應注意的問題。
2、工程綜合說明:包括工程項目名稱、地址、內容、占地范圍、建筑面積、工程特點、技術要求、對投標企業(yè)的資質等級要求及可供施工單位使用的現(xiàn)場條件、供水、供電、道路等情況。
3、工程發(fā)包范圍、方式、工程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
4、施工圖紙、地質資料和設計說明。
5、工程量清單。
6、材料、設備供應方式及材料價格、差價結算方法及合同主要條款。
7、投標書的編制要求。
8、投標起止日期和開標日期、地點。
9、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guī)范。
10、由銀行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和工程款支會方式及預付款的百分比。
11、要求交納的投標保證金額度,視工程投資大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一條 招標文件核準發(fā)出后,不得擅自變更或增加附加條件,招標單位如變更或增加附加條件,應賠償由此給投標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標 底
第十二條 標底可由具備條件的建設單位編制或委托工程預算編制部門或具有編制資格的咨詢、監(jiān)理單位編制。嚴禁委托私人編制標底。
第十三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1、編制標底應以招標文件、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措施,有關資料及工程量清單,按照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技術經濟標準定額及規(guī)范進行編制,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同時應考慮人工、材料、機械臺班等的價格變動因素和包括不可預見費、措施費、包干費以及風險費。
2、招標單位要求優(yōu)良工程的,應按工程總造價的適當比例商定后。計列優(yōu)質優(yōu)價費用。
3、編制單位應對標底保密和負責,不得同時接受投標單位的報價編制任務,每項工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4、標底資料必須報市、縣招標辦公室審定,密封保存至開標時,所有參加審定標底的的人員必須保密,不得泄漏,凡未經審定的標底,不得開標,不得作為評標依據(jù)。
5、實行議標的工程,其承包價格由承發(fā)包雙方商議,報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審查。
第四章 投 標
第十四條 投標單位的權利:
1、凡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應資質證書的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或施工企業(yè)聯(lián)合體,均可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
2、根據(jù)自己的經狀況和掌握的市場住處,有權確定自己的投標報價。
3、有權對要求優(yōu)良的工程實行優(yōu)質優(yōu)價。
4、根據(jù)自己的經營狀況,有權參與投標競爭或拒絕參與競爭。
1、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外省、市和省內其它地區(qū)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來昆參加投標的,還須持有云南省建設廳、昆明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核發(fā)的投標許可證或進昆許可證。
2、企業(yè)簡況,企業(yè)性質,成立時間,現(xiàn)在人員,技術狀況,裝備水平,固定資產和自有資金等情況。
3、近三年來所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工程質量,現(xiàn)有主要施工任務一覽表(在建工程及擬開工項目,剩余能力)。
1、投標報價綜合說明。
2、按照工程量清單編制的投標報價及主要材料用量,投標單位可依據(jù)統(tǒng)一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組成報價。
3、投標報價匯總表和工程總進度計劃表,開工、竣工日期等。
4、施工組織設施和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措施。
5、承擔該工種施工的主要負責人和技術人員,計劃安排投入的主要技術力量和施工的機械設備等。
第十七條 投標書的要求
1、投標書應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字跡清楚,內容齊全,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鑒密封后,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送達招標單位,不得郵寄。在投標書報送截止日期后,不得提出更改投標書的實質內容。
2、投標單位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合同條件等建議義案,并作出相應標價和投標標書同時密封送招標單位,供招標單位參考。
第五章 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十八條 開標由招單位邀請有關主管部門,經辦的銀行,標底編制單位的投標單位等參加,按分級管理權限,在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的監(jiān)督下,由公證部門當眾開標,啟封投標書,公布各投標單位的報價,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最后公布標底,投標報價在審定標底價格 ±5%以內的,視為合理報價,如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均超過上下浮動范圍時,應復審標底:標底有誤的,調整標底;標底無誤的,改為議標解決。
第十九條 投標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無效
1、投標書未密封。
2、標書未按規(guī)定內容和要求填寫,字跡模糊,辨認不清,前后矛盾,兩個報價等。
3、投標書未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鑒。
4、投標單位法人代表(或代表人)未按時參加開標會議。
5、投標書逾期送達。
1、評標、定標要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及評標原則進行評議,堅持平等、合理、公證的原則。
2、自開標(或開始議標)至定標,一般工程不得超過10天,大中型工程不得超過30天,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3、對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保證質量、安全等措施、社會信譽等進行綜合評定,擇優(yōu)確定中標單位。
第二十一條 中標單位確定后,由招標單位于 7天內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和未中標通知,從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昌起30日內,雙方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并將合同附本或復印件報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備案。
對未中標單位,由招標單位收回招標文件、圖紙資料,退還押金,并付給投標單位投標編制補償費500元至2000元。
市、縣招標投標辦公室可向招標單位按規(guī)定收取招標管理費,具體收費標準報市以上物價主管部門核定。
關聯(lián)法規(guī):
第六章 處 罰
1、應實行招標而不進行招標的工種,不得辦理開工審批手續(xù),強行開工的,除責令停工外,銀行停止撥款,并按工程造價的0.5%對建設、施工雙方處予罰款。同時停止施工企業(yè)三個月的投標權。
2、中標單位確定后,招標單位單方改變中標單位,或中標單位拒絕鑒定合同的按中標價的1.5%賠償對方損失。
3、招標單位不按規(guī)定招標,實行假招標,明招暗定,私拆投標書等不正當競爭爭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
4、投標單位在投標中互相串通,哄抬或壓標價,擾亂招標市場的,其中標無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定予以罰款。
5、招標文件發(fā)出后,因招標單位原因使招標活動中止的由招標單位按控制造價0.5%―1%的比例賠償投標單位的損失。
6、招標單位隱瞞工程真實情況(如建設規(guī)模、建設條件、投資、材料、設備等)的,按批準概算的5%處予罰款。
7、招標單位、代理招標單位泄露標底,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按審定后級的標底價的1%處予罰款。
8、投標單位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虛報企業(yè)資質等級的,視情節(jié)輕重,停止該單位六個月至一年投標權。
關聯(lián)法規(guī):
第二十三條 違章處罰,按分級管理權限,由市、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實施。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市、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昆明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市政府同意印發(fā)的昆政復(1989)68號文《昆明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同明廢止。
關聯(lián)法規(guī):
問:
技術標廢標后,投標人不足三家,應怎么處理?
答:
唐廣慶:該問題屬于“有效標不足三家應重新招標的問題”。根據(jù)七部委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后,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請注意“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這句話中“不足三個”是指“有效標”,同時“有效標使得明顯缺乏競爭”。如果“有效標不缺乏競爭”,就可以認為評標委員會不能否決全部投標。因為剩余一家或兩家只要投標價格合理,招標人能夠接受,仍應從中選擇中標人。否則對這一家或兩家合理投標是不公正的,因為他們的投標價格已經公開,重新投標時他們將處在不利的競爭地位。
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辦法施工項目管理程序篇二
【發(fā)布文號】建設部令第23號發(fā)布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guī)
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令第23號發(fā)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強政府對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使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yè)進入建筑市場進行公平交易、平等競爭,達到控制建設工期、確保工程質量和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制定本辦法。
第四條 施工招標投標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進行的經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約束。凡具備條件的建設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應按本辦法實行招標投標。信譽和合理報價等情況開展競爭,不受地區(qū)、部門限制。
單位和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參加施工招標投標。
(二)指導、檢查各地區(qū)、各部門招標投標工作;
(三)總結、交流招標投標工作的經驗,提供服務;
(四)維護國家利益,監(jiān)督重大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
(五)審批跨省的施工招標投標代理機構。
(二)監(jiān)督、檢查有關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三)審批咨詢、監(jiān)理等單位代理施工招標投標業(yè)務的資格;
(四)調解施工招標投標糾紛;
(五)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定標結果。
第七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需要,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確定各級施工招標投標辦事機構的設置及其經費來源。
(一)審查招標單位的資質;
(二)審查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文件;
(三)審定標底;
(四)監(jiān)督開標、評標、定標和議標;
(五)調解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糾紛;
(六)否決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定標結果;
(七)處罰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的行為;
(八)監(jiān)督承發(fā)包合同的簽訂、履行。
(一)貫徹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
(三)監(jiān)督、檢查本部門有關單位從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
(四)商項目所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招標等有關事宜。
第三章
(一)按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有權組織招標活動;
(二)根據(jù)政府規(guī)定的資質標準,有權正當選擇和確定投標單位;
(三)根據(jù)有關評標原則和價格管理規(guī)定,有權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十條 建設單位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三)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四)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五)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二至五項條件的,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監(jiān)理等單位代理招標。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概算已經批準;
(二)建設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三)建設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
(四)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五)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的來源已經落實;
(六)已經建設項目所在地規(guī)劃部門批準,施工現(xiàn)場的“三通一平”已經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標范圍。
第十二條 施工招標可采用項目的全部工程招標、單位工程招標、特殊專業(yè)工程招標等方法。但不得對第十三條 施工招標可采用下列方式: 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發(fā)布招標公告;
(一)由建設單位組織一個與本辦法第十條要求相符的招標班子;
(三)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并報招標投標辦事機構審定;
(四)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招標邀請書;
(五)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六)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者;
(七)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fā)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八)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xiàn)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九)建立評標組織,制定評標、定標辦法;
(十)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標書;
(十一)組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十二)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十三)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發(fā)包合同。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二)必要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資料;
(三)工程量清單;
(四)由銀行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預付款的百分比;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術規(guī)范;
(七)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評標、定標原則;
(八)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的日程安排;
(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及調整要求;
(十一)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十六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fā)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或增加附加條件;確需變更和補充的,報第十七條 招標文件發(fā)出后10天內,招標單位組織答疑會。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應報招標第十八條 發(fā)出招標文件至投標截止時間,小型工程不少于15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30天。招標投標辦事機構批準后,在投標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投標單位。投標辦事機構批準備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單位。
第四章
標底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招標必須編制標底。標底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有第二十條 編制標底應遵循下列原則: 編制標底能力的咨詢、監(jiān)理單位編制。
(五)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一條 標底必須報經招標投標辦事機構審定。第二十二條 標底一經審定應密封保存至開標時,所有接觸過標底的人員均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泄漏。第二十三條 實行議標的工程,其承包價格由承發(fā)包雙方商議,報招標投標辦事機構備案。
第五章
(二)根據(jù)自己的經營狀況和掌握的市場信息,有權確定自己的投標報價;
(三)有權對要求優(yōu)良的工程實行優(yōu)質優(yōu)價;
(四)根據(jù)自己的經營狀況有權參與投標競爭或拒絕參與競爭。
第二十五條 投標單位應向招標單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
(二)企業(yè)簡歷;
(三)自有資金情況;
(五)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質量情況;
(六)現(xiàn)有主要施工任務,包括在建和尚未開工工程一覽表。
(一)綜合說明;
(三)施工方案和選用的主要施工機械;
(四)保證工程質量、進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
(五)計劃開工、竣工日期,工程總進度;
(六)對合同主要條件的確認。
第二十八條 投標書須有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鑒。投標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將投標書密封送達招標單位。如果發(fā)現(xiàn)投標書有誤,需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則以原投標書為準。
第二十九條 投標單位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合同條件等建議方案,并做出相應標價和投標書同時密封寄送招標單位,供招標單位參考。
第六章
開標 評標 定標 第三十條 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在招標投標辦事機構的監(jiān)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進行。第三十一條 招標單位應邀請有關部門參加開標會議,當眾宣布評標、定標辦法,啟封投標書及補充函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投標書宣布作廢: 件,公布投標書的主要內容和標底。
(一)未密封;
(二)無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鑒;
(三)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四)逾期送達;
(五)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
第三十三條 評標組織由建設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包括由建設單位委托的咨詢、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第三十四條 評標、定標應采用科學的方法。按照平等競爭、公正合理原則,一般應對投標單位的報價、第三十五條 自開標(或開始議標)至定標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過10天,大中型工程不超過30天,第三十六條 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應于7天內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抄送各未中標單位,抄報招單位邀請的有關單位組成。特殊工程或大型工程還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質量實績、企業(yè)信譽等進行綜合評價,擇優(yōu)確定中標單位。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
標投標辦事機構。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應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退回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單位同時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 中標通知書發(fā)出30天內,中標單位應與建設單位依據(jù)招標文件、投標書等簽訂工程承發(fā)包合同。
第七章
(一)應招標的工程而未招標的;
(三)泄露標底,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投標單位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虛報企業(yè)資質等級的;
(五)投標單位串通作弊、哄抬標價,致使定標困難或無法定標的;
(六)定標后,逾期拒簽承發(fā)包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 建設單位利用招標權索賄,收受“回扣”;投標單位以行賄,給“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第四十條 投標單位投標后,由于招標(建設)單位的原因而中止招標或招標失敗的,招標(建設)單第四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第四十二條 在招標投標中發(fā)生糾紛,可自行協(xié)商處理或由招標投標辦事機構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工程任務的,按《建筑市場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位應向各投標單位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赏ㄟ^訴訟解決。
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施工招標投標實第四十五條 涉外工程的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過去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施辦法或細則,并報建設部備案。
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辦法施工項目管理程序篇三
;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試行版)
1.目的
為確保xx公司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的順利開展,并最終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以滿足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建設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的策劃、施工準備、施工設計、施工質量和質量服務的控制。
3.項目質量管理職責及權限
3.1項目部經理的質量職責
1、項目部經理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質量工作方針政策,工程建設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3、負責組織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使其有效運行,并在運行中不斷改進。
4、根據(jù)公司質量目標控制計劃要求,組織編制質量目標實施計劃和具體實施措施。
5、組織編寫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并合理進行資源配備(人員、設備、資金等)。
6、負責加強全面質量管理,處理好費用、進度與質量的關系,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抓好進度和費用管理。
7、主持建立項目的激勵機制,根據(jù)公司有關要求組織制定具體的質量獎罰辦法(方案)。
3.2項目部副經理的質量職責
1、項目部副經理對工程質量負直接領導責任。
2、貫徹執(zhí)行國家質量工作方針政策,落實執(zhí)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3、全面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目標實施計劃的落實。
4、監(jiān)督檢查各部門質量職責的執(zhí)行情況,協(xié)調和處理有關接口工作。
5、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并領導處理質量缺陷工作。
6、項目部經理缺席時代行經理職責處理質量管理工作緊急事務。
精.選
3.3技術負責人質量職責
1、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工程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關于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制度、辦法、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3、負責建立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協(xié)調質量相關部門的接口工作,檢查質量職責的落實情況,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報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和改進措施。
4、主持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質量目標實施計劃,并進行宣傳和貫徹。
5、組織項目技術人員熟悉和審查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嚴格按要求施工,
避免施工錯誤發(fā)生。當發(fā)現(xiàn)設計圖紙及文件有差錯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6、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嚴把審核關,在自行設計和計算時,必須履行設計(計算)、復核、審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以杜絕或減少錯誤發(fā)生。
7、組織和審查施工方案,優(yōu)化設計,使方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主要施工方案要吸收操作層有經驗的人員共同研討,使其符合實際,便于實施。
8、領導試驗、測量、質檢、計量工作,對四個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技術管理,要切實實行協(xié)調、指導和把關,使其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有效運行。
9、負責技術交底,使管理層和操作層切實明確各自質量職責和具體工藝要求。
10、審定測量隊恢復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11、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及實施方案。
12、負責計量管理工作,貫徹國家計量法規(guī)和公司計量管理辦法,確保試驗、測量設備滿足預期使用要求,確保測量試驗數(shù)據(jù)準確可靠。
13、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14、組織定期進行工程質量檢查,落實三檢制度(自檢、互檢、交接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避免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再次發(fā)生。
15、代表項目部發(fā)布質量信息,并及時處理來自內部及外部的質量信息。
16、認真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17、負責開展精品工程及優(yōu)質工程活動,制定實施措施,并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制定項目的具體獎勵辦法。
18、組織項目技術質量的總結和交流。
精.選
19、負責組織交、竣工資料整理及施工總結。
3.4施工管理部質量職責
施工管理部是質量技術主管部門,試驗室和測量隊從事專業(yè)技術質量試驗檢測工作,三個部門直接受技術負責人領導,全面履行質量技術管理工作。
1、全面貫徹落實各項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質量檢驗評定進行系統(tǒng)管理。
2、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項目質量管理的具體事務。
3、根據(jù)項目質量目標計劃,制訂項目質量實施計劃,確定各工序的質量目標、控制方法,下發(fā)各相關部門和施工工段,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4、向工段技術人員提供施工所需的技術規(guī)范、質量標準、操作規(guī)程、施工圖紙等。
5、研究編制項目各分部或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工藝、質量保證措施,制定冬季、雨季施工方案和質量保證措施。
6、復核業(yè)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根據(jù)項目提出的變更設計要求,整理并向監(jiān)理和業(yè)主報送相關資料。
7、負責將業(yè)主提供的變更圖紙及資料及時傳遞給各工段主管技術員。
8、監(jiān)督檢查關鍵崗位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9、及時收集、整理、審查施工原始記錄,并分類妥善保管,應確保其真實、準確、齊全,不得涂改和偽造。
10、對潛在的質量隱患及時制訂預防措施,以便及時消除質量隱患和杜絕質量事故。
11、參加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的調查工作,并根據(jù)調查結果研究、制訂處理方案,報項目技術負責人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監(jiān)督有關人員予以實施。
12、負責組織并參加對各工段的施工技術交底工作。
13、組織實施有關科研課題研究工作和四新項目的推廣應用工作。
14、檢查各施工工段對技術規(guī)范、質量標準、操作規(guī)程、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工藝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有關制度和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
15、對違章操作、野蠻施工的行為及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現(xiàn)象及時制止,并向項目有關領導建議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6、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活動和業(yè)主組織的交工驗收工作。
精.選
17、配合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質量檢查和中間交工驗收。
18、負責建立項目“質量通病檔案”、“質量事故檔案”、“返工損失檔案”、“交工驗收檔案”。
19、負責計量管理工作,做好計量器具管理,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確保項目質量檢測和經營管理工作中單位統(tǒng)一,量值準確。
20、組織項目質量管理工作經驗交流會。
3.5施工管理部資料員質量職責
1、核查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是否齊全,圖紙本身及資料之間有無錯誤或矛盾。如有問題及時書面向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并取得書面答復。
2、重視質量信息工作,認真地分類登記、管理各類文件,如:原始記錄、檢查證、報驗單、與業(yè)主、駐地工程師的來往文件、函、電傳、批示及其他媒體的信息資料。
3、根據(jù)工程需要和施工隊伍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工藝和質量保證措施、施工要點等技術質量文件。
4、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與質量密切相關的技術活動,進行及時跟蹤,收集整理資料,總結成果。
3.6測量人員的質量職責
1、根據(jù)項目工程和合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選擇配置相應精度等級的測量儀器設備。
2、參加設計單位的現(xiàn)場交樁,負責導線點、水準點的復測與加密,并編制復測成果報告。
3、負責編制大中型構造物控制測量方案,實施控制網的外業(yè)觀察及平差計算,負責全線主要點位定位放線。
4、對重點部位進行變形和沉降觀測,負責控制樁的保護和恢復。
5、負責本標段的竣工測量工作。
6、負責向各施工工段提供測量成果和現(xiàn)場交樁,并對測量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7、配合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項目工程部進行日常質量檢查和交工驗收工作。
8、對永久性導線點、水準點定期進行監(jiān)測、復核,發(fā)現(xiàn)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各施工工段。
精.選
9、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工程部匯報測量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
10、建立施工控制測量和成果計算復核制度,并負責測量原始資料和記錄的保管、歸檔。
11、建立測量成果書面報告制度。
12、制訂項目測量工作操作規(guī)程。
13、建立測量儀器檔案和臺帳。
14、建立測量儀器使用保管制度。
3.7項目部實驗室(可按市政、水利工程的要求設置)的質量職責
1、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試驗工作。
2、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計劃,編制項目試驗工作計劃。
3、根據(jù)試驗工作任務與檢測技術要求選購適用的儀器和設備,并按照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定,確保單位統(tǒng)一、量值準確。
4、負責各種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進場檢驗工作,杜絕不合格品進入施工現(xiàn)場。
5、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控制與檢驗工作。
6、配合駐地監(jiān)理工程師、項目工程部進行日常質量檢查和交工驗收工作。
7、負責嚴格按照合同文件、技術規(guī)范、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各類原材料試驗、過程檢驗及各種混合料配合比設計工作,并監(jiān)督施工現(xiàn)場按配比規(guī)定實施計量。
8、制定主要試驗項目和主要試驗儀器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9、建立試驗設備使用保管制度,確保試驗設備在適宜的工作環(huán)境下工作。
10、建立并按規(guī)定保存試驗記錄,建立試驗報告審核制度。
11、建立試驗人員臺帳;建立試驗儀器、設備臺帳。
3.8項目部采購的質量職責
1、根據(jù)合同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材料供應計劃進行市場調查、取樣試驗,經主管領導審查同意后,確定采購意向。
2、對供應商的業(yè)績、資質進行調查和評價,確認合格后才能與其簽訂采購合同。同時,要保存合格供應商的有關資料,并對其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
3、加強進貨檢驗管理,做好進貨檢驗記錄,不合格的材料禁止進場。
精.選
4、做好庫存物資的貯存及防護工作,確保物資的使用質量。
5、采購部門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應按公司規(guī)定的審批流程辦理。
3.9現(xiàn)場技術人員質量職責
1、認真熟悉圖紙、技術規(guī)范、施工工藝,并向承擔該項目的工段(班、組)長和全體操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技術交底工作。
2、負責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制止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用于工程實體中。
3、認真做好施工現(xiàn)場質量把關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尤其對關鍵工序更要采取合理的方案和措施,以保證工程質量。
4、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要及時向監(jiān)理工程師報驗。
5、嚴格按規(guī)范要求組織施工,糾正違章操作,發(fā)現(xiàn)和解決質量問題。
6、積極參加qc 小組活動,運用四新技術,努力提高工程質量。
7、認真填寫施工日志,詳細記錄工程質量狀況和有關質量信息,發(fā)現(xiàn)質量隱患和質量缺陷要及時上報。
4.工作程序
4.1策劃
4.1.1組織準備
公司總經理確定每個項目的項目部經理,以實行項目部經理負責制,并配備相應的人員,以滿足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需要。項目部經理是企業(yè)法人代表在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工程質量實行全面管理。
4.1.2技術交底
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接收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與項目施工有關的人員應通過學習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工程參建單位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點、設計意圖,掌握相關的工程技術和質量要求,并從施工的角度提出設計修改和優(yōu)化意見。
精.選
4.1.3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
項目部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技術、質量、預算、采購等人員),依據(jù)項目招投標策劃情況,合同要求及技術交底情況,對該工程項目施工質量進行策劃,形成項目策劃書,包括:
(1)項目質量目標和要求:質量目標包括單項單位工程,分項分部工程目標,可包含檢驗批優(yōu)良率、合格率的目標;
(2)項目部經理部組織機構,人員及崗位職能分配、圖表或說明內容;
(3)施工管理依據(jù)的文件清單和文本,包括國家法律、地方法規(guī)的要求;
(4)勞動力配置計劃、臨時設施和施工機具配置計劃、主要工程物資采購計劃、分包計劃、施工方案編制計劃,施工詳圖出圖計劃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5)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guī)劃,施工現(xiàn)場總平面圖;
(6)質量關鍵點及其控制措施,關鍵工序施工方案,特殊過程管理方案;
(7)進度計劃及控制措施;
(8)檢驗試驗計劃(各工序、施工階段需要進行的檢驗試驗的指標與檢測方法),質量檢查和驗收流程(包含預檢、隱檢、交接檢的時間、頻次、驗收標準和方法);(9)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措施(包括預案、應急方案、事故報警、搶救險情等);
(10)對違規(guī)事件的報告和處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質量事故的評審、處置和改進);(11)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流程(包括應收集的信息內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溝通和傳遞的方法);
(12)與工程建設有關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門、企業(yè)相關部門等)的溝通方式;
(13)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清單、記錄表式和保存要求;
(14)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
(15)施工企業(yè)質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精.選
4.1.4項目策劃書須得到發(fā)包方或監(jiān)理方的認可。則相應項目質量計劃、施工方案等報審表應經發(fā)包方或監(jiān)理方審批。
4.1.5項目策劃書的動態(tài)管理
當項目的施工要求發(fā)生變化時,項目部經理對項目策劃書進行評審,并適當?shù)剡M行調整,對調整情況再次向企業(yè)相關部門領導以及發(fā)包方、監(jiān)理方報批。項目部經理按新的文件要求組織施工。xx公司的工程部對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文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
4.2 施工準備
4.2.1項目部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根據(jù)項目策劃書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工作內容如下:
(1)辦理開工手續(xù);
(2)項目工程的劃分與編號,以便控制、檢查、評定和監(jiān)督;
(3)技術準備,包括施工交底等;
(4)現(xiàn)場準備,包括:工程定位和標高的基準控制,施工平面布置;
(5)材料準備,包括:工程材料設備選型、采購或租賃,進場安裝驗收;
(6)施工機械設備準備,包括:辦理、采購材料設備并組織進場,選擇分包并組織進場,搭建臨時設施。
4.2.2項目部按規(guī)定向監(jiān)理方或發(fā)包方進行報審、報驗。公司項目部經理確認工程項目施工已經具備開工條件后向監(jiān)理方、發(fā)包方提出開工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開工。
4.2.3施工交底
項目部經理組織施工管理部,向參與施工和質量檢查的人員(包括發(fā)包方的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交底以書面方式進行并輔以口頭說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員和質檢人員對工程特點、技術質量要求、施工方法與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統(tǒng)了解,以便于科學的組織施工,避免質量、安全事故發(fā)生,交底內容:
(1)施工范圍、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進度要求;
精.選
(2)施工圖紙的解說;
(3)施工方案措施;
(4)操作工藝和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5)工藝質量標準和評定方法;
(6)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7)技術記錄內容和要求;
(8)其它施工注意事項;
交底應形成記錄,記錄的形式按項目所在地技術資料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3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4.3.1項目部對施工過程的質量進行控制。包括:
(1)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yè)指導書。適當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
(2)調配符合規(guī)定的操作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3)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策劃規(guī)定,配備適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機具、檢測設備。
(4)施工過程監(jiān)控。項目部應按圖紙規(guī)范和方案等要求組織施工,按檢驗試驗計劃及時進行檢查、監(jiān)測。對施工過程的檢查、監(jiān)測包括:對工序的內部檢查、技術復核,施工過程參數(shù)的監(jiān)測和必要的統(tǒng)計分析活動。
(5)根據(jù)現(xiàn)場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控制。
(6)根據(jù)設計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xx公司工程部對此進行指導,項目部對此進行監(jiān)控。
(7)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項目經理對施工隊、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管理控制,確保滿足施工進度計劃,并保證施工質量。
(8)采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項目經理制訂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確保相應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yè)時的相互監(jiān)督、巡回檢查等方法,確保施工全過程做到防盜、防火、消防及物資的維護;對不穩(wěn)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fā)事件實施監(jiān)控;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實施監(jiān)控。
精.選
4.3.2施工過程的確認
主要針對隱蔽工程的事先確認,包括:對工藝標準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審,并對操作人員上崗資格進行鑒定;對施工機具進行認可;定期或在人員、材料、工藝參數(shù)、設備發(fā)生變化時,重新進行確認。
4.3.3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施工過程及進度標識,確保施工過程具有可追溯性,可采用以下措施:
(1)記錄人員做好過程記錄,包括施工日志、檢驗和試驗報告等表明施工過程狀態(tài);(2)施工現(xiàn)場標識:根據(jù)施工過程特點建立標識,根據(jù)施工進度變化調整標識,根據(jù)施工變化突發(fā)情況改變標識,施工完工后撤銷標識。標識的管理需與施工進度相匹配,與施工需求相適宜。通過記錄可對施工過程進行追溯性。
4.3.4施工過程信息溝通
項目部負責做好與工程建設有關方:顧客、監(jiān)理、設計、分包方等的信息溝通工作,包括:
(1)工程信息(包括與工程有關的要求);
(2)合同的處理,包括對其的修改;
(3)建設方問詢的處理、建設方反饋、包括投訴。
4.3.5項目經理組織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包括:
(1)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
(2)交底記錄;
(3)上崗培訓記錄和崗位資格證明;
(4)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
(5)圖紙的接收和發(fā)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規(guī)定;
(6)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復查記錄;
(7)質量管理相關文件;
(8)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guī)定的其他記錄。
精.選
施工記錄應符合記錄管理制度的記錄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移交給公司檔案室存檔。
4.4 質量檢查
4.4.1質量檢查形式
質量檢查形式包括各施工隊層次自查、項目部質安部門及xx公司工程部對各施工過程的檢查。
4.4.2質量檢查類型
(1)日常質量檢查
(2)月度質量檢查
(3)專項質量檢查
(4)公司工程部的不定期抽查
4.4.3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及組織管理
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日常質量檢查。由項目部專職質檢員負責,每天對現(xiàn)場的施工工序質量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對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工藝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要求其整改或返工處理。
(二)月定期質量檢查。由項目部質安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配合、每月組織一次對本月的施工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和評議。
(三)專項質量檢查。主要針對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管理,有專業(yè)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對照專項方案進行檢查。大致分為:
(1)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檢查:檢查施工準備是否充分,人員配備是否合理,是否具備開工條件,開工后能否連續(xù)施工,能否保證工程質量。
(2)隱蔽工程檢查:凡隱蔽工程均應由復檢和專檢合格并審報終檢合格后方能覆蓋。(3)成品保護檢查,由復檢和專檢人員檢查成品有無保護措施,或保護措施是否可靠。
精.選
(四)公司工程部的不定期抽查
公司工程部采取不定期進行項目工程質量專項檢查,每次檢查以標段為單位,對不同施工階段中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樣板先行”管理措施執(zhí)行情況、現(xiàn)場施工情況以及相應的內業(yè)資料進行現(xiàn)場巡查和抽查。
現(xiàn)場工程質量檢查分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工程、門窗工程、配套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六個檢查分項進行。
內業(yè)資料檢查包括現(xiàn)場簽證聯(lián)系單、資料設備合格證及試驗報告、施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4.5 質量服務
4.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的防護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間,由項目經理制訂成品保護措施,確定相關責任人,通過施工作業(yè)時的相互監(jiān)督、巡回檢查等方法,確保工程防盜、防火、消防及各物資、設施的維護。
4.5.2服務管理制度的制訂和實施
公司綜合部負責制訂服務管理制度,由項目部按服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用戶服務工作,包括:
(1)保修;
(2)非保修范圍內的維修;
(3)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
4.5.3項目部按服務管理制度要求,及時處理各項目階段的服務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響應、有效實施服務措施、及時測量服務效果,進一步改進服務。
4.5.4 項目部根據(jù)上述4.5.3服務信息收集及處理情況,用于質量分析和改進。
5.記錄
記錄包括施工日志、現(xiàn)場簽證聯(lián)系單、資料設備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及隱蔽工程確認記錄等。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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